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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器使用注意事項
日期:2024-08-20 03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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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加熱器使用注意事項
1、元件允許在下列條件下工作:
A.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5%,無爆炸性和腐蝕性氣體。(防爆加熱器除外)
B.工作電壓應不大于額定值的1.1倍,外殼應有效接地。
C.絕緣電阻≥1MΩ 介電強度:2KV/1min.
2、電熱管應做好定位固定,有效發(fā)熱區(qū)必須全部浸入液體或金屬固體內,嚴禁空燒。發(fā)現(xiàn)管體表面有水垢或結碳時,應及時**干凈再用,以免影晌散熱而縮短使用壽命。
3、加熱易熔金屬或固態(tài)硝鹽、堿、瀝清、石臘等時,應先降低使用電壓,待介質熔化后,才能升至額定電壓。
4、加熱空氣時元件應交叉均勻排列,使元件有良好的散熱條件,使流過的空氣能充分加熱。
5、加熱硝鹽時應考慮**措施,預防爆炸事故。
6、接線部分應放在保溫層外面,避免與腐蝕性、爆炸性介質、水份接觸;引接線應能長期承受接線部分的溫度及加熱負載,接線螺絲緊固時應避免用力過猛。
7、元件應存放在干燥處,若因長期放置絕緣電阻低于1MΩ時,可在200℃左右的烘箱中干燥,或降低電壓通電加熱,直至恢復絕緣電阻。
8、電熱管出線端的氧化鎂粉,在使用場所避免受到污染物與水分滲入,防止漏電事故的發(fā)生。